校內各相關單位:
為進一步推動和促進中德教育、科技領域的合作與交流,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與德國學術交流中心(DAAD)達成的協議,2023年該項目將選派50名博士畢業生赴德國大學或公立科研院所從事6-24個月的博士后研究。現將有關通知轉發如下:
一、選派計劃
1.選派名額:50人/年
2.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: 博士后,留學期限6-24個月
3.選派學科、專業領域:不限
二、資助內容
留學人員在德留學期間的獎學金生活費由中德雙方共同負擔,總計2050歐元/月。其中,中方資助1350歐元/月,德方資助700歐元/月。
此外,國家留學基金提供留學人員一次往返國際旅費;德方提供留學人員在德期間每月綜合保險及2個月在華德語培訓費用,并向接收中方留學人員的德國單位提供科研補助200歐元/人/月。德方還將為留學人員提供行前培訓、迎新、獎學金生見面會等活動。
中德雙方將在一年后適時共同組織評估。留學期限超過12個月的留學人員,如未通過評估,中德雙方將終止其獎學金資助并縮短留學/資助期限至12個月,留學人員需提前結束學業回國。
三、申請人基本條件
1.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,熱愛祖國,具有服務國家、服務社會、服務人民的責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觀、人生觀、價值觀。
2.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,在工作、學習中表現突出,具有學成回國為國家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使命感。
3.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,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。申請時年齡滿18周歲。
4.身體健康,心理健康。
5.申請人年齡不超過40周歲(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),應為國內高校的博士畢業生或應屆博士畢業生。具有博士學位申請人,須為國內高等學校、企事業單位、行政機關、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,申請時距其博士學位獲得時間應在2年以內(2020年11月1日以后獲得博士學位);應屆博士畢業申請人,如被錄取,應確保可于派出前獲得博士學位。
6.申請人在向中德雙方申請時,應已獲得德國大學或公立科研機構正式簽發的邀請信,邀請信應包含為申請人提供工作場地,及已同意負擔申請人課題研究產生的科研費用等內容。
7. 申請人在外研修期間,根據其學科專業和德方導師要求,工作語言可為英語或德語。在申請時,需根據以下標準提供相應的語言水平證明:英語雅思6.0分或托福80分及以上,或德語TestDaF 14分或DSH 2級及以上。若申請人提交的語言水平證明無法達到上述要求,在其德方導師出具認可其語言水平證明的前提下,也可提交申請。
為使獎學金獲得者更好地融入德國社會開展研修, DAAD將在獎學金獲得者赴德國前在中國提供為期2個月的免費德語培訓和期間的生活費補貼。語言培訓時間不計入留學期限。德語培訓采取自愿參加的原則,具體安排待正式錄取后由德方通知錄取人員。
暫不受理以下人員的申請:
1.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。
2.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。
3.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果。
4.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,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,或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(因疫情原因申請放棄公派留學資格或資格有效期內未能派出的除外)。
5.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、回國后服務尚不滿兩年。
四、時間安排
1.申請準備
2022年11月7日前,申請人應按項目要求對外聯系,準備申請材料。該項目向所有德國公立及德國國家認可的大學和研究所開放。可通過www.research-in-germany.org或https://gerit.org/en/ 網站查找德國大學及科研機構公布的博士后研究位置。
2.申請時間及方式
(1)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,所在單位于2022年11月6日前向國際部報送推薦人員名單;
(2)被所在單位推薦的申請人:
①于11月7-29日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(http://apply.csc.edu.cn)填報申請信息,按照《應提交的申請材料及說明》
(詳見https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2382)準備申請材料并掃描上傳電子版至信息平臺。網上報名時,申報項目名稱請選擇“國外合作項目”,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稱請選擇“中德(CSC-DAAD)博士后獎學金項目”。
注:申請表中填寫的留學身份、留學期限須與邀請信上的信息保持一致。同時,向CSC和DAAD兩方所提交的申請信息、研修計劃等也須保持一致。否則,材料審核不予通過)。
②于11月29日前向國際合作部出國管理辦公室提交紙質申請材料。
③于11月30日前向德國學術交流中心(DAAD)北京代表處提交德方申請材料,具體要求以其網站公布信息為準(www.daad.org.cn >尋求資助 > 在德國的資助項目 > 中德(CSC-DAAD)博士后獎學金項目)。
④于12月10日前將平臺上傳的所有附件材料電子版按要求命名后,打壓縮包發至ouyafei3@csc.edu.cn,郵件主題和壓縮包名標注為“姓名-中德(CSC-DAAD)博士后項目。
五、評審、錄取及派出
國際合作部對材料進行審核后,將申請材料統一提交至國家留學基金委。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,國家留學基金委與德國學術交流中心(DAAD)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。通過初審人員將于2023年3月參加中德雙方分別組織的專家評審,并根據結果確定錄取人員,最終錄取結果將于2023年5-6月公布。
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保留至2024年5月31日。被錄取人員須自行對外聯系入學報到等事宜,最早派出時間為2023年7月,具體派出時間以接收方邀請函為準。應屆博士畢業生派出前須提交博士學位證書后方可派出。
聯系人: 張兆慧 張顥旋
電話: 88302995 88303928